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全体委员: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09〕14号文通知,教育部定于5月7日召开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北京,省会城市设省级分会场,设区市设分会场。经研究,我省在福州市设立省级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会场安排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7日上午10:00—11:00, 9:50前入场完毕。
2、会场安排:省级分会场设在福州市东街7号省电信公司三层电视电话会议室。
除福州市外其他设区市分别设分会场。
二、会议议程
1、教育部领导同志讲话;
2、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讲话。
三、与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1、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省教育厅主管招生工作的副厅长、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厅监察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省高招办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
2、在榕各普通高等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招生办主任。
3、福州市招委会、教育局领导同志,福州市高招办和所属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
(二)设区市分会场
设区市及所属的县级招委会、教育局领导同志,招办和考点负责人。
(三)不在福州市的省招委会委员、高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招生办主任可到就近的分会场出席会议。
四、会议组织工作
1、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2、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普通高校将与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5月5日前报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信箱:jytxsc@126.com)。
联系人:张龙飞
联系电话:0591-87091510,0591-87844868(传真)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高校招生 电视电话 会议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