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体〔2009〕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卫生局,各高等院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体艺[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厅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甲型H1N1流感 防控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印发
附件
上一条: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涉外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